记者从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1月28日,山西省疫情预防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山东省枣庄市委统一疫情预防管理和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推出的《关于通报疫情预防管理产品的风险提示书》后,吕梁市预防管理办公室首先对疫情预防管理枣及其他环境进行采样、检查、消杀等工作。 迄今为止,吕梁市对疫情枣制品、内外包装、相关场所等进行了核酸检查,岚县、孝义市、离石区发现疫情枣制品样品核酸检查呈阳性。与疫情有关的枣都进行了核酸检查,结果是阴性的。涉及疫情的枣都被封印无害化处理,相关人员分别进行家庭隔离医学观察和家庭健康监测,外部环境实施了最终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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