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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教委、市委编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上海将逐步建立和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格退出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如果研修教师的规范化训练不合格,或者师德评价不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不得首次登记,不得从事教育岗位。对于教师资格注册不合格或过期不注册的人,不得从事教育岗位。师德失范按规定依纪处理,严重依法取消教师资格,失去刑事处罚教师资格,不得从事教育工作。上海也将加强教师平时的评价、年度评价和录用期间的评价。围绕师德师风、专业学识和能力、课堂教学和专业发展等领域,鼓励学校制定不同岗位的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指导意见》规定,对评价中工作表现和业绩优异的教师允许破格晋升,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当年可以定期注册教师资格,低就业或转职到其他岗位。对此,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旨在激发教师的活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例如,如果一名教师不适合一线教学,他可能会被调到教学辅助岗位。奉贤区教育局局长施文龙表示,该区从2019年开始聘任全体职场,通过调查发现,这种行为使职业疲劳期的老师们恢复活力。这种做法是为了优秀的录用,不是为了不录用。施文龙说。
与此同时,上海也优化招生制度,市级动态调整乡村学校名单,保障上海市高中毕业生进入市乡村学校学费补偿和国家补助金补偿,上海籍以外的高中毕业生进入乡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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