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饮料、奶制品、其他食品、饼干、肉制品、食品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和坚果制品12类792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对785批次不合格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其中7批次不合格。
第一,总体形势。
饮品145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95批次,全部合格;其它食品63批次,全部合格;饼干58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食品29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8批次,全部合格;油脂及其制品27批次,全部合格;饮食用食品71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豆类和坚果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8批次,全部合格;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
二、样品质量不合格。
1。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是北京张家湾洪铭商店经营的一种违禁药物。检验所是中国肉类食品的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海泰兴盛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生产的油饼(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单位为谱尼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