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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顺利举行,作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的首场选举,这是“爱国者治港”原则在香港落地的关键一步。选举委员会选举结束后,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一国两制思路成功实践。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全面精准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把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控权,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挫败国内外分裂势力规划的意图扰乱香港的一系列反中乱港计划。尤其是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改变香港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维护了香港的繁荣稳定。
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020年度述职报告时强调,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75.7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中央治港又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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