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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結合印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展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以此引導各級檢察機關、婦聯組織、關工委充沛認識全面展開家庭教育指導的重要意義,學習先進經歷和做法。
最高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請求各級檢察機關、婦聯組織、關工委以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爲參考,分離各地實践狀況,積極探究,以個案指導爲切口逐渐積聚經歷,樹立本地域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製,構成長效、穩定的製度和做法;探究卓有成效的家庭教育指導形式和辦法,及時總結經歷,推進理論研讨;充沛發揮資源優勢和人才優勢,鼎力培育專家人才、效勞隊伍,夯實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根底。
此次發佈的5起典型案例,包括聚焦引導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源頭預防家庭暴力立功案件;聚焦構建標準化工作機製,有力處理未成年人失管問題案件;聚焦進步家庭教育指導針對性,推進嚴重不良行爲未成年人矫治案件;聚焦催促監護與家庭教育指導有機分離,促進落實家庭維護義務案件,以及聚焦整合優質資源,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專業化開展案件。
在朱某某、徐某某優待案中,朱某甲(案發時9周歲)係朱某某與別人非婚生之女。2018年以來,被告人朱某某及同居女友徐某某因家庭琐事及學習問題,經常採取掐拧、抽打等方式毆打朱某甲。2019年10月,朱某某先後兩次運用棍棒、魚竿支架擊打朱某甲左小腿致傷,後因治療不及時,招致傷口溃爛感染。2020年5月12日,朱某某、徐某某因涉嫌優待罪被江蘇省連雲港市赣榆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和6個月,均適用緩刑。
思索到該案屬不當管束引發立功,檢察機關會同婦聯、關工委啟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持續跟蹤家庭監護情況,穩固家庭教育指導效果。經過4個月的教育催促和指導,朱某甲一家的親子關係得到明顯改善,朱某某、徐某某簽署《監護承诺書》,家庭生活恢復正常。此外,當地檢察院、婦聯、關工委樹立常態化機製,源頭預防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有關擔任人指出,家庭監護缺失或教育不當,是產生“熊孩子”的一大缘由。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推進《關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展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落地落實,與相關職能部門協同聯動,強化家庭監護義務,提升家庭教育才能,凝聚未成年人維護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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