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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9月以来,省市场监督局、省卫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网络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成都海关、省税务局、省中医药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个部门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虚假宣传、非法医疗、假冒、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及医疗美容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线索摸排,深化执法联动,加强行刑衔接。2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曝光了8起典型案件。
1.西昌菲德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发布非法广告案
经调查,双方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了菲德国际医疗整形外科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构批准,包括使用患者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形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昌市市场监督局责令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2万元罚款。
二、成都市高新区康美杰西卡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经调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填写病历(5份门诊病历显示血凝仪报告和血细胞检测报告中的操作人员和审计人员未签字或签字),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实施术前讨论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促进法》、《医疗纠纷防治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市卫生委员会给予警告,罚款49900元。
三、攀枝花美杜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经调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客户实施透明质酸注射项目,不收取费用。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局罚款3.2万元。
四、遂宁迷你私人定制化妆店未经执业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案件
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客户实施胶原干细胞面部填充、瘦脸针注射等医疗美容项目。大英县卫生局没收违法所得2048元,罚款71812元。
5、广安亚韩微整形外科诊所开展超出批准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使用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件
经调查,当事人擅自开展属于美容皮肤科项目的激光治疗,超出诊所美容手术登记范围,构成超出批准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同时使用未取得医生执业证书的陈为12名客户进行激光治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安市卫生委员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54元,罚款4.8万元。陈某构成非医师行医,另案处理。
六、成都爱美蒂亚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武侯七里路医疗美容门诊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案例
经调查,当事人在销售进口化妆品时,擅自更改产品最小销售单位,拆除产品中文名称、成分、制造商、限制日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法律内容包装盒,无中文标志单“瓶”为消费者销售单位,截至查获,累计销售578瓶,其余172瓶,价值7.5万元。当事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局没收其非法所得57800元,没收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罚款4.5万元。
7.绵阳华医惠康金肤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涉及过期、无中文标识化妆品、不按存储要求存放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营业场所储存的1瓶“丝芙兰柔和眼部卸妆液”超过使用寿命,7瓶“LAMAR唇膏无中文标志,3盒“无菌伤口敷料”未按说明书要求存放,1台“脱毛、嫩膜机”无法提供相关资质和产品说明书,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使用过期、无中文标志的化妆品、未按照说明书要求存放医疗器械、使用不合格证书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绵阳市市场监督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没收其过期、无中文标识化妆品,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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