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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黄河岸线利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阿坝州、甘孜州从即日起至
2021年6月将组织开展黄河岸线利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黄河干流(四川段)及其重要支流1000平方千米范围内的重要湖泊和1平方千米范围
内的常年水面湖泊,涉及我省阿坝州、甘孜州。清除整治对象是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和在建的岸线利用
工程,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桥梁、码头、公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以及涉及岸线利用的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省将对黄河干流(四川段)及其重要支流、重要湖泊岸线
的利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黄河岸线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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