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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成都律师邢连超起诉贵州茅台(1700.620、-21.28、-1.24%)及其代理店,其年酒涉嫌虚假宣传事件,成都市高新区法院于11月4日组织双方达成调停协议,双方茅台年酒买卖合同被取消,买卖双方除各自退货退款外,茅台四川销售公司还需支付原告邢连超合理费用5万5千元,贵州茅台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上游新闻报道,2019年1月17日,成都律师邢连超以61996元购买了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各2瓶,不久他发现购买的这4瓶高价酒是茅台公司用15年酒龄的基酒交换的。邢连超因虚假宣传等理由,将贵州茅台酒株式会社、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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