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澳地区居民来内地就医更方便,广东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居民也期待在港澳地区发售的新药、急需药物!
11月25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对外发布了《广东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创新发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2年,广东港澳大湾区内地医疗机构基本建立港澳上市药品医疗器械体制机制,到2035年全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和宜居宜业旅游国际一流湾区。
临床需求,港澳发售的药品有条件用于内地9市。
根据计划,到2022年,广东港澳大湾区内地医疗机构基本建立了港澳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体制机制,同时广东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基本具备为港澳提供高水平医疗药用机械条件。
具体来说,临床需求、港澳上市药品、临床需求、港澳公立医院采购、临床应用先进医疗器械,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广东港澳大湾区内地使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