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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商务部发表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报告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鼓励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进了可回收、易回收、可分解的替代品。
方法指出,商品零售场所开设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产品时,必须通过本方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使用、回收状况。
方法提出,该方法称为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不可分解的塑料购物袋、卷袋、塑料包装袋(包括编织袋)、不可分解的一次性塑料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细分标准由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商品零售场所开设的公司报告了塑料购物袋、卷袋的使用状况和塑料废弃物的回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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