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绥芬河市报告了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月11日,报告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在通报情况如下: 14日内,患者主要停留场所:绥芬河市十字路口岸互助贸易区、绥芬河青云区、绥芬河站、绥芬河海融富华苑区、绥芬河东升生鲜超市四小分店、绥芬河新鹏飞果业青云店、绥芬河西城区千代烧烤店、绥芬河曹师傅刻印社、绥芬河姜英制服店、绥芬河机务段楼、绥芬河园丁区、绥芬河海融幸福里区、绥芬河自来水公司。 无症状感染者1:张某,男,32岁,绥芬河市十字路口岸贸易区装卸工人,住在海融富华苑区。12月10日报告确诊病例雪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11日,在检测密切接触者时,核酸结果呈阳性,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正在接受定点医疗机构绥芬河市妇幼保健院的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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