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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行为的引导示范作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遴选出10个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强制执行、国家赔偿四类案件。
2017年12月5日,被告甘某某向夹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周某某欠其34.8万元贷款未归还。甘某多次找到了冯某、任某、于某、何某等人。在借款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冯某等人指示其在民间借贷纠纷审理过程中作伪证,证实亲眼看到了周某某向甘某某借款的过程,并多次组织冯某等人在茶楼内讲解、记忆借款过程和细节。
李了解到甘某某教唆冯某某等人做伪证,帮助甘某某提供证人,并为冯某某、何某某背诵修改后的伪证。
2017年12月22日,夹江县人民法院对甘某某诉周某民间借贷一案进行开庭审理,经冯某某、任某某、于某某、何某某出庭作证,根据甘某某、李某某指使的证言作伪证。
2019年1月3日,夹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并移送夹江县公安局处理。
5月29日,甘某某被传唤出庭,次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李先生被传唤出庭,当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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