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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河北省遵化市新冠肺炎市防治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通知。
办公室收到邢台市南宫市防控办的来信。12月23日,遵化市工作人员周某某与确诊病例同乘高铁(G1712)列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周某某自12月23日起的具体行程如下:
2020年12月23日,周某某从石家庄乘坐G1712高铁(3节车厢,8B节车厢),14:36到达天津西,15:17从天津西乘坐G1271(6节车厢,3D车厢),15:54到达唐山。出站后,他和同事17日16:30开车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厅办公室办理业务)。
2020年12月27日,白天正常上班,18:30,走到遵化市自来水公司附近的五谷丰登餐厅吃饭。12月28日上午,去东二环拉面吃早餐。12月29日、30日、31日去公司上班。
2021年1月1日9:00开车去西街龙浦地铁买菜,11:00打车去通河香炉集附近的臭鳜鱼(餐厅)吃饭。
1月2日12:00,自己开车去人民法院旁边新开的中餐厅吃饭。1月3号7点左右去一栋健身房洗澡,然后上班,11点50在毛家餐厅延安厅吃饭。1月4日7:00去益东健身洗澡,14:30去房地产登记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房产证。
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上述时间段内有人与该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请立即与遵化市市防控办、遵化市疾控中心、所在的镇、街道取得联系并报告,立即将自己与住所隔离,等待遵化市防控办的指示。如果不举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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