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邵阳市委批准,邵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原隆回县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陈立军立案调查。
经查,陈立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与人交待,调取、隐匿证据,与组织审查对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违反组织纪律,虚报个人事项的;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的。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陈立军背离了自己原来的使命,没有纪律性和法律意识,贪欲膨胀。他利用职权聚敛财富,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十九大后依然不知道该如何恐惧和收手。他本性恶劣,情节严重,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邵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开除其党籍;邵阳市监察委员会给予他撤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