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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阳市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名单》明确
,未来三年,全市将重点实施七大工程,同时加强要素保障,力争到2022年全面建立家庭社区机构协调
、医疗保健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七大工程。
实施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工程。到2022年,力争在无街道的市县(市、区)所有街道至少建设一
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托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就诊率达到100%。2020
年底前,纳入特困救助和建档建卡范围的所有老、残、残家庭,将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改造。
实施机构养老服务升级工程。推进德阳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到2022年,各地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比例不
低于50%,社会化运营床位比例不低于6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标准》国家标准的比例不低于
80%。
实施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工程。逐步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纳入县(市、区)直接管理。到
2022年,将至少有一个县级支助服务设施(养老院),重点是对农村地区有特殊贫困、残疾和计划生育的
特殊家庭的老年人进行专业护理。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留守老人调查,数据信息动态管理。建立留守老
人、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风险评估和救助保障机制。
实施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工程。到2022年,50%以上设有老年病科的综合医院建成,100%的养老机构和合
作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将至少有一个智能养老院或一个智
能老年社区。到2022年,建成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100%的市县建立中心老年学校,50%的镇(街道)
建立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习点。
实施促进养老服务消费项目。到2022年,建立和完善以解决残疾人和老年痴呆症患者护理问题为重点,
相关保险和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到2022年,全市将开放1-2个老年产品市场(展览和体
验场所)。
实施养老人才建设工程。推进德阳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到2022年,将完成对300名养老院院长
、1200名护理人员和200名与老年人有关的社会工作者的培训。
实施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对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实行“红黑榜
”管理。建立第三方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机制,到2022年培育3-5家专业评估机构和社会组织。严格整
治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金融活动。养老机构出售预付费“会员卡”以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应当按
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明确限制条件,采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展资产(设施)抵押
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鼓励银行业机构对建设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中长期贷款支
持。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将公布本地区养老服务的配套政策、项目清单、服务标准、供求信
息和投资指南。
加强要素保障。
《名单》明确,我市将把实施养老服务政策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有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城区和新
建居住(小)区不符合最低标准的,不得通过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审查。到2022年,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
务设施达标率将达到100%。同时,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
步验收、同步交付,配套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另外,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存在建设缓慢、收缩、暂停、不建设、不交付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在整改到
位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名单》还明确了40%以上的社区服务用房用于养老服务,公共配套养老设施用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行
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用于养老设施。同时,探索向社会力量免费提供长期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开
展社区养老服务。
根据名单,到2022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将有不少于55%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同时,支持民办
养老机构建设,继续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实行一次性补贴。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
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此外,还将对在社区提供日托、康复护理、食品和旅行援助等服务的养
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和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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