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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11月2日消息,包括香港造反派、香港反对党民主党创始人主席李柱铭在内的5名反对派人士申请手机搜查令。败诉后,他们向香港警方或律政司申请支付律师费。香港高等法院今日发出书面判决,驳回五人的请求,维持其支付律师费的决定。
据“星岛网”、“东方网”等港媒报道,去年8月至10月,包括一传媒创始人黎智英在内的15人被控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授权的示威活动,并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授权的示威活动。其中,李柱铭、何俊仁、杨森、单仲偕及区实达被警方没收,并附有法院调查令。今年7月,包括李柱铭在内的五人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撤销法官授权警方搜查其手机的授权令。8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驳回这5人的申请,并责令其支付诉讼费。
法官今天表示,这次司法审查的主要争议是逮捕证是否有效,申请人在这个问题上被裁定败诉。有争议的搜查令的有效性是由申请人提出的,有争议的搜查令的有效性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不是警察或者司法部。因此,法官认为申请人提出的论据不足以使法院改变败诉方支付胜诉方律师费的做法,于是驳回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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