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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官方网站报道,海关总署与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在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状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状病毒的杀死作用,有效防止新冠状肺炎的流行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6.980、0.07、1.01%)输入风险,同时进口冷链食品不能提供消毒证明书,一律不能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不得开箱。
国家医疗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病科主任王贵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新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物品传播,在防止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时,首先要在海关水平上关闭,后续防疫措施也扩展到人物和防疫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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