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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报道,中央纪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中国银保监会纪律监察组、辽宁省纪律监察委员会:中国银行(3.310、-0.02、-0.60%)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督局二级巡视员刘文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自愿投票,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文义简历。
刘文义,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辽宁兴城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1年10月至1984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古塔事务所会计科综合员。
1984年12月至1986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会计科干部。
1986年12月至1989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会计科。
1989年10月至1990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负责人。
1990年2月至1992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副科长。
1992年8月至1996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长。
1996年6月至1997年9月,任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会理事会党组副书记、社长、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7年9月至1998年9月,任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会党组书记、主任。
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分行党委、副社长(处级)。
从2000年10月到200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中心分行党委副书记、副社长(级)。
2003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葫芦岛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8月至2012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督局副巡视员。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筹备组成员。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副巡视员。
2019年6月至今,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督局二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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