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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中国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新疆塔城设立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的批复》。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在新疆设立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是中国与中亚合作、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
答复称,试验区建设有利于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全面合作,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促进“一带一路”优质发展;有利于构建西北地区重要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形成沿边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振兴边境,加快边境地区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促进边境稳定安全;有利于提高边疆和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2012年以来,中国先后在广西东兴、云南勐腊、云南瑞丽、内蒙古二连浩特、内蒙古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东宁、广西萍乡、广西百色等8个边境地区设立了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请示》(NDRC[2020]15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实验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是中国与中亚合作和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区的建设有利于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全面合作,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促进“一带一路”优质发展;有利于构建西北地区重要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形成沿边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振兴边境,加快边境地区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促进边境稳定安全;有利于提高边疆和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是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准确地贯彻党在新时期治理新疆的战略方针,牢牢把握新疆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团结稳定新疆,文化办新疆,富民强疆,长期发展新疆,按照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带动下,充分发挥新疆与中亚合作的独特优势,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优势产业,深化经贸交流合作,优化经营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把试验区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深化与中亚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和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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