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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七日,内江市税务局与内江市财政局联合对隆昌市契税进行立法调研。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澜,市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乔辉,市税务局和市财政局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隆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界代表,以及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各行业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围绕“房地产权属转移和房屋权属转移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不同主体、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应区别谈税率”、“减免税政策”三个方面深入探讨,积极踊跃发言。从企业税收和财政收入两方面综合考虑,对税率建议取中位数,对拆迁补偿等特殊类型的事项给予优惠,与会代表积极建言,为契税法地方实施办法的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上提出,推进契税立法,要本着贯彻中央“房住不炒”的方针,从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体现对首次购房的税收优惠;要结合税法宣传,进一步加大契税立法的宣传力度,重点是对契税法律修改的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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