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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今日(27日)通报:7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精心诊治、精心护理,专家组评定,符合市卫健委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出院标准,决定今日出院。
个案一,中国籍,女,53岁,境外输入病例,于11月24日确诊新冠状病毒肺炎,转往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个案2,中国籍,女,42岁,海外输入病例,于1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转往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案例3,中国籍,女,67岁,海外输入性病例,于12月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转至市疾控中心治疗。
个案4,中国籍,女,18岁,海外输入病例,于十二月十一日确诊新冠状病毒肺炎,转往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患者5,俄罗斯籍,男,53岁,海外输入性病例,于12月12日确诊新冠状病毒肺炎,转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个案6,中国籍,女,19岁,海外输入病例,于12月15日确诊新冠状病毒肺炎,转往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个案7,中国籍男,36岁,海外输入病例,于十二月十七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转往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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