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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网: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任命杨临萍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临萍曾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12月14日,官方网站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信息显示,杨临萍已经回到最高法院多年,并担任党组成员。
杨临萍于1963年8月出生在山西浮山。1985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留校任教。同时在山西大学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攻读博士学位。
1996年,33岁的杨临萍以干部身份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后长期在行政审判法院任职,并担任法官和副院长。2011年,她担任最高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她还担任最高法院司法委员会成员。2014年,杨临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庭庭长,次年年底,他担任人民法院第二庭庭长。
2017年2月,杨临萍工作21年后离开最高法院,出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次年1月,他被选为总统,然后回到最高法院。
杨临萍被最高法院授予“国家司法专家”称号。她著有《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疑难问题研究》等多部著作,并负责起草最高法院多部司法解释。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了原甘肃省委常委、原副省长于海燕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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