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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临萍曾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12月14日,官方网站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信息显示,杨临萍已经回到最高法院多年,并担任党组成员。
杨临萍于1963年8月出生在山西浮山。1985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留校任教。同时在山西大学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攻读博士学位。
1996年,33岁的杨临萍以干部身份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后长期在行政审判法院任职,并担任法官和副院长。2011年,她担任最高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她还担任最高法院司法委员会成员。2014年,杨临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庭庭长,次年年底,他担任人民法院第二庭庭长。
杨临萍被最高法院授予“国家司法专家”称号。她写过《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疑难问题研究》等几本书,负责起草最高法院的几个司法解释。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了原甘肃省委常委、原副省长于海燕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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