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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应积极推进与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联网或在执法事务管理中心派遣检察,实现监督端口前进,对突出问题监督不力负责。
会议指出,事件中的调查、违法证据排除等涉及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必须定期分析,向公安机关通报,总结后向上级院报告制度。要深化监狱巡检,常态化开展交叉巡检。完善审前未拘留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时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特别要解决讨厌、不敢监督的问题。
会议要求,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依法发现、监督纠正,但疏忽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真追究责任。
另外,会议明确,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联系。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执行的监督。必须更加重视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根据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完善监察联系机制,不给腐败者以自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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